黎智英被控詐騙罪不准保釋 下午由囚車送到荔枝角收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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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12-03 00:30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兩名高層被控詐騙罪提堂。黎智英不准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下午在法庭由囚車送到荔枝角收押所。早上黎智英、財務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審理。

控罪指,三名被告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涉嫌詐騙。控方指,蘋果日報1995年跟香港科技園公司簽下土地租約,租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協議只允許經營者使用土地經營創意工業相關生意,三年後他們涉嫌安排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佔用部分用地營運其他生意,違反租約逾20年,期間力高公司一直謀利及聘用多名員工。

控方認為不是商業民事糾紛,被告簽約時清楚了解租約內容,作為公司董事的黎智英和周達權顯然是欺詐了科技園公司。至於聲稱是公司員工的黃偉強涉嫌本年4月,向科技園公司訛稱力高的生意性質,直至近期被警方留意,他們才將辦公室搬到灣仔。

控方指力高非法佔用期間逃避地稅和差餉等,以近4年計算,力高一共節省了1980萬元開支。

控方強調,律政司目前只落案起訴三人一項欺詐罪,但警方昨日亦以違反《國安法》相關的罪行作拘捕,不排除會循相關方向調查。

辯方反駁目前控方沒有任何證據指他們違反《國安法》,法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黎智英不准保釋;周達權和黃偉強分別獲准以現金人事各20萬及10萬元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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