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法院「當值律師服務」的辦事處,有職員在告示版張貼「香港人加油」等標語。
負責管理該服務的執委會副主席熊運信指,早上知悉事件後,相信已移除相關標語或印刷品,並就事件展開調查。
「當值律師服務」是政府全面資助機構,在各個裁判法院及少年法庭等提供執業律師,為合資格的被告人出庭辯護。由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組成的執委會負責管理,並在法院設辦事處,供有需要市民申請相關服務。
有報道引述該機構書面回覆指,根據不成文規定,該服務人員履行公共職責時,任何政治言論或討論都不能在辦公室內展示或討論,牽涉的個別主任已受到嚴厲譴責。
司法機構回應指,一般來說,在法院大樓內,由司法機構管理的公眾地方張貼任何物品,須先得到司法機構同意。而「當值律師服務」非由司法機構營運是相關服務機構負責管理,包括它在法院大樓內運作的地方。有立法會議員不認同。
民建聯區議會(二)議員周浩鼎說:「由於它位處司法機構內,如果讓公眾覺得在一個司法機構範圍內,我不管你哪一處,都可以公然展現這些,不是說政治性這麼簡單,是帶有煽動性,支持他人違法抗爭的標語,你何來叫他人信納香港的司法機構是堅守法治呢?這是很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