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學生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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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12-11 06:30

撰文: 無綫新聞

19歲學生李德軒去年被搜出兩支鐳射筆,早前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辯方求情時,引述感化官報告,指李德軒合作有禮,因守法薄弱而犯案。本性不壞,現已反省及感到後悔。裁判官王證瑜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去年9月26日,警方在街頭聽到被告向朋友稱,曾向警車掟汽油彈,上門調查時,在他家中搜出兩支鐳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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