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違港區國安法案提堂 保釋被拒明年四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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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12-12 02:43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不准保釋,案件押後至四月十六日再訊。

73歲的黎智英由囚車押到法院應訊。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案情指黎智英在7至12月,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對本港或內地實施制裁、封鎖等行動,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4)條。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黎智英Twitter帳戶當中逾千段訊息、留言及視像訪問。

控方呈交17頁的文件。據了解,警方調查時發現,黎智英與一個提倡外國制裁香港及內地的組織有聯繫;又指他在《港區國安法》六月三十日生效前後,在Twitter及《蘋果日報》發表文章及接受媒體訪問的內容,意圖煽動他人或外國對中國及特區政府進行制裁。

文件亦提到他的Twitter帳戶追蹤53人,包括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台灣的蔡英文總統等;內地民運人士王丹、吾爾開希等則有在Twitter追蹤他。

文件亦指當美國國會推出涉港法案時,黎智英稱讚這些法案對香港的反抗運動是好事,向美方相關人員致敬,亦有帖文要求美方向香港青年提供庇護;辯方提出將案件押後一個月,並申請保釋。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考慮到所有情況,包括警方需審查逾千條訊息及多次會面紀錄,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亦鑑於黎智英有潛逃風險及有機會干犯其他罪行,拒絕他保釋。

進入法庭前,律師及旁聽人士均要先接受手提金屬探測器檢測,隨身物品亦要檢查,而上次黎智英涉及詐騙案提堂時就沒有這些措施。黎智英提堂後由囚車押返荔枝角收押所,他腰被綁上鐵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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