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指滲水辦積壓個案情況嚴重 建議加強對顧問公司罰則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12-16 22:30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滲水個案調查聯合辦事處,處理個案積壓問題嚴重,公署又建議加強對表現欠佳顧問公司的罰則。

單位遇到滲水問題,住戶可以找滲水個案調查聯合辦事處,調查滲水源頭。不過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滲水辦積壓個案嚴重。截至今年六月,滲水辦有逾2.3萬未完成個案中,逾8,400宗是在2019年或之前接獲。

滲水辦的工作指引提及,簡單容易處理,並得到業主或住戶配合的個案,一般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而去年完成的8,600宗個案中,近七成超過這個期限,當中約4成更要多過180個工作天才完成,有個別個案要4年才能完成調查,部分個案因為業主或住戶不配合而拖延。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我們發現滲水辦並無分析需要較長時間完成調查的原因,以及編製相關的統計數據。公署認為滲水辦應該了解這些原因,制定對應的方法,提升滲水辦個案的效率。」

公署又指,滲水辦委託的顧問公司有不少疏漏,包括延誤提供調查報告,及未有妥善保存調查資料等,認為滲水辦監察力度不足,建議加強對表現欠佳公司的罰則。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主任鄧詠心表示:「有顧問公司因為延誤展開調查及延誤提供報告,被滲水辦發警告信、發出兩份不合格表現評核報告,但這間顧問公司只是被禁止競投屋宇署的顧問合約三個月,懲罰的阻嚇力成疑。」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由食環署及屋宇署組成的滲水辦,應由一個主導部門統籌及監督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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