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去年十月破壞港鐵站 各被區院判囚2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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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12-24 01:08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男子去年十月破壞港鐵站,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26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是21歲盧智聰及24歲林俊,上月底承認去年十月闖入將軍澳港鐵站破壞設施,打爛至少14道月台幕門,導致港鐵須支付超過二百萬元維修費。

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批評兩名被告破壞車站之餘,亦破壞社會和諧和市民之間互信,指即使打爛車站,他們不滿的政策不會一夜消失,又指兩人並非為個人利益犯案,不排除是受旁觀者和道德上的支持而犯案。法庭判刑不能讓人以為年輕有理想就可以為所欲為,強調暴力無任何美化和合理化餘地,判兩人各入獄2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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