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保釋後 首次到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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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12-25 01:33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保釋後,首次到警署報到。

黎智英下午三時許離開寓所,去九龍城警署報到。他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星期三獲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批准保釋,並須遵守多項條件。

黎智英在警署逗留大約十分鐘後,手持一箱文件離開。按規定,他需要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三次。

律政司已就保釋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並要求進行緊急聆訊,又希望申請臨時命令,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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