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女學生違反警員「起底」禁制令 判囚21日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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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12-29 02:07

撰文: 無綫新聞

23歲女學生違反警員「起底」禁制令,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判囚21日,緩刑12個月,另付堂費一千元。

案發在去年11月11日,被告姚家瑜透過通訊軟件,在公開群組轉發西灣河開槍事件有關警員的地址及其妻兒的手機號碼,並附上呼籲他人不要轉發資料的訊息。她承認有關訊息只是掩飾,指因一時衝動犯案,事後也因被「起底」而感困擾。

法官高浩文指帖文以諷刺手法,呼籲他人不要轉發,不會令犯案者逃避責任,強調任何人被「起底」都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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