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鹽田檢察院不起訴兩未成年香港疑犯 移交香港警方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12-29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涉及刑事案的未成年人,深圳鹽田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當局移交香港警方。兩人返港後要完成強制檢疫,再進行司法程序。

兩名涉及刑事案的未成年港人黃臨福及廖子文,深圳警方早上約十一時半在深圳灣口岸移交香港警方。載著二人的車隨即前往天水圍警署,兩人被黑布蒙頭,由多名便衣探員押解入內。警方指早上收到內地當局通知,兩人的司法程序已完結,移交本港。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鄭麗琪表示:「這兩名男子返到香港警署後,亦給予機會予他們致電其家人。會繼續向他們作出調查,而因為這兩名男子較早前缺席了法庭應訊,法庭亦發出拘捕令通緝他們。我們會盡快在明早將他們返港的事件盡快告知法院。我們會向法院申請延案十四天,讓他們完成檢疫隔離程序,再帶他們到法庭應訊。」

警方指今次是與內地執法機關溝通後作出移交安排,亦是按過往一貫的行政措施處理。

深圳鹽田區檢察院早上在微信公布,經依法審查、不公開聽證,對自願認罪認罰的未成年人,以偷越邊境罪作不起訴決定。

越南籍的黃臨福案發時16歲,是中二學生,涉嫌去年10月中於旺角警署外擲汽油彈,之後在住所內涉嫌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三個汽油彈,被控企圖縱火等罪。

案發時17歲學生廖子文,就涉嫌去年9月於灣仔駱克道管有汽油彈材料,被控串謀意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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