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涉刑事案港人家屬認為判刑過重 外交部指司法機關依法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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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12-30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12名涉及刑事案的港人中,10人被內地起訴偷越邊境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深圳被判囚七個月至三年。其餘兩名未成年港人,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移交香港警方。有家屬認為判刑過重,又希望內地交代探監安排。

被控組織偷越邊境的33歲喬映瑜,被判監兩年,家人質疑審訊是否公平公開。

喬映瑜家人表示:「既然聲稱有家屬聽審,請當局立即公開聽審家屬名單。」

李子賢因偷越邊境罪被判監七個月,家屬認為刑期過重。

李子賢媽媽稱:「我覺得多了,見到兩個小朋友早上可以回來,都以為可以回來。我們已經打算上去探望他,但很想提供一個明確的探監時間及去哪裡探望。」

有熟悉內地法律的本港律師黃江天表示,由9月30日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起計,這十人已羈押的三個月可獲扣減。而負責安排服刑監獄的廣東省司法廳,一般在犯人入獄後一周,寄信通知指定親屬,認為內地當局今次可能透過駐粵辦通知家屬。

在北京,外交部指是依法辦案。

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已經作出情況通報,這裡我要強調的是中國是法治國家,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中國司法機關嚴格依法辦案。」

本港警方表示這十二名逃犯在香港牽涉的罪行包括暴動、傷人、縱火、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在內地被判刑的十人完成內地司法程序後,再追究他們在香港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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