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調,行政會議未曾討論有建議指透過中央釋法,日後港人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等不會被視為本港永久居民,享有相關權利。不過她認為,因應發展有反制措施是理所當然。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國籍問題是非常敏感的問題,回歸前的討論亦令到很多市民很關心,礙於歷史原因,中英兩國政府對於如何處理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是有一個共識。如果現時有人單方面偏離共識,對於另一方採取行動也是理所當然。不過到目前為止,我並不知道有任何具體方案討論中,更不存在特區政府提出如何應對措施。受外國政府這些不合理制裁,我們無理由坐著甚麼都不做,所以我們都公開提過,會配合中央人民政府採取所需的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