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學生前年尖沙咀拒捕判囚六個月 獲准保釋候上訴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1-11 20:31

撰文: 無綫新聞

21歲男學生前年在尖沙咀拒捕,被裁定三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成,判監六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情指,前年平安夜海港城有人聚集,有警員拘捕學生勞俊昇時,因對方拒捕掙扎,而撞破額頭及手指折斷。勞俊昇早前被裁,三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成。

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考慮到拒捕程度和警員傷勢,三罪共判處被告入獄六個月以收阻嚇。辯方之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被告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並遵守晚十朝六宵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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