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前年九月於元朗「私了」一名中年男子,分別被判囚四十個月及入勞教中心。
這個穿背心的男子前年九月在港鐵元朗站附近被人「私了」,其中32歲送貨員張裕泰及18歲準大學生羅曉鋒被捕,兩人早前分別承認非法集結、暴動和非法禁錮罪。
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指,兩名被告角色積極主動,尤其張裕泰喝令事主認錯和下跪,行為完全是「暴力」和「野蠻」,難以想像在文明社會中,有人可以眾目睽睽下有如此作為,令人髮指。法庭基於他有自閉症和精神科病歷,酌情扣減刑期後判處他入獄四十個月。
至於被判處勞教中心令的羅曉鋒,亦在港鐵站內及商場破壞多部閉路電視鏡頭,同樣嚴重。法官指倘若他不是犯案時只得16歲,必然判他入獄。
法庭亦下令兩名被告,分別須向事主和食肆賠償2500和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