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確診男子去年逃離伊利沙伯醫院 判囚四個月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2-05 08:1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個確診男子去年十二月逃離伊利沙伯醫院,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四個月。

63歲被告李運強承認一項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裁判官原先判監六個月,後來發現控罪最高刑罰是六個月,於是重新判刑,把量刑起點改為六個月,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判監四個月。

李運強去年12月確診感染新冠病毒,在伊利沙伯醫院擅自離開隔離病房,被警方通緝,53小時後在上海街近長沙街被尋回,他曾解釋偷走是害怕治療和打針。

衞生署嚴厲譴責李運強的行為不負責任,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重申必定會對任何違法人士作出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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