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再審議海洋公園撥款方案,包括政府再注資逾16億及未來四年每年撥款2.8億。有議員關注海洋公園去年已獲政府撥款54億元,質疑再度申請撥款的理據。
工聯會香港島議員郭偉強表示:「將來萬一又有經營不善的情況,政府是否繼續負責保育的開支?我就不同意的,因為剛說了,既然它計過數、有可持續的發展空間,就不應該再問我們政府拿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稱:「我亦都同意郭議員所講,我不覺得需要政府永久資助,所以在我們的方案中,其中這部分是用一個有時限性,就是未來四年內,每年按照現在花費2.8億元,我們就將這部分作為一個時限性,希望這段時間可以幫到這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