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個財政年度撥出80億元,用以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
《港區國安法》去年7月實施,新一份預算案公布,政府在2020至21財政年度撥出80億元非經常性專門款項,用以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未來數年的開支。相關內容在預算案的摘要中披露。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十九條,經行政長官批准,財政司司長應從政府一般收入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制,不受現行有關法律規定限制。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具體撥款如何應用,稍後會按規定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國安訂開支時,有列出需要甚麼人、編制如何,做些甚麼,而這個預算,在國安委員會有看過,亦經行政長官的批准,過程中我有參與在內,亦有責任參與在內,其他詳情不便多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