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參選任職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下月提交立法會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2-25 22:47

撰文: 無綫新聞

公職人員參選及任職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下月17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政府指有關修訂是履行特區政府憲制責任,對落實「愛國者治港」有重大意義。

修訂主要涉及六個範疇,包括明確化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引入區議員宣誓規定、完善監誓人安排、劃一由行政長官或其授權人士擔任,也會修訂立法會及區議會條例,訂明違反誓言等會喪失出任公職資格。

同時,在行政長官、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中加入限制,任何人曾拒絕宣誓或違反誓言等,五年內不得參選。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