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撥款10億設疫苗保障基金 有議員關注賠償額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2-26 06:3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財委會通過撥款10億元設立新冠疫苗保障基金,讓注射疫苗後死亡或有異常事件的市民可獲賠償。有議員關注賠償額水平,政府說若不滿補償額,可以上訴。

保障基金初步建議40歲以下及40歲以上的人,每人最高保障額分別是300萬元及250萬元。如果因接種新冠疫苗引致死亡,分別可獲賠償250萬元及200萬元。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出席財委會時指,十億基金是「有備無患」,不會用盡。有議員關注補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工業界(二)議員吳永嘉稱:「政府可否解釋,是否專家小組計算補償金額?計算補償方程式是怎樣?如果受影響人士不滿意保障基金賠償的補償金額,有沒有上訴機制?」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出:「當有申報特別事件時,要到專家委員會看一看是甚麼事件,都要做一個評估,看看事故跟接種疫苗有沒有關係。如果不滿意,當然有機制可以告訴我們,不滿意甚麼?」

當局又指,由接種最後一劑疫苗的日子計,須於兩年內提出申索。有議員提出是否有追溯期。

自由黨飲食界議員張宇人稱:「我想明白,我們給基金你,是否有申請細節?」

有人說:「未有。」

張宇人續表示:「這一定有追溯期,我已打了,由我們打針,給你錢,這個機基金都會處理,對嗎?」

陳肇始說:「第二針後。」

張宇人稱:「你認為第一針沒事,第二針一定有事?」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阮慧賢稱:「今日我們來拿撥款前的,都會包的。不過數法,打了第二針的兩年內提出。」

陳肇始表示,稍後會制定並公開客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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