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連續第三日提堂,大部分被告的保釋申請陳詞至傍晚六時許完成,期間楊岳橋、林卓廷等五人的律師,宣布終止代表他們,由他們自辯。總裁判官聽取所有陳詞後會先休庭,再作考慮。
47被告當中,包括區諾軒、黃之鋒、梁國雄等,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這天處理朱凱廸等餘下8名被告的保釋申請。
蘇惠德在開庭時提及,有傳媒向法庭申請報道保釋內容。辯方代表大律師馬維騉認同報道對社會公正有需要,亦令公眾更了解律政司、執法部門和司法機構對《國安法》的應用,但建議不報道被告及其家人的私人資料,包括醫療狀況和教育程度等。
蘇惠德關注陳詞涉及被告不同時間言行的指控,報道會影響之後審訊。馬維騉同意可以不報道控方對被告言行詳情細節的指控,並可草擬報道限制條件。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認為案件仍在調查中,可能涉及其他嫌疑人,若有證據流出會妨礙調查,擔心對審訊程序有負面影響,「報道了就回不了頭」。
法院原定周一當日通宵處理保釋申請,審理約十三小時後,部分被告不適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