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各被告申請保釋,審理至凌晨,法官將案押後至早上十一時半再訊。
凌晨一時許,被告之一的楊雪盈在庭上暈倒,由救護車送往明愛醫院治理,審理案件的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重新開庭後指,由於有被告體力不支,亦避免另一名被告戴耀廷經通宵聆訊後,今早再到上訴庭就其他案件應訊,宣佈押後案件至早上十一時半處理,期間各被告分別由懲教處和警方看管。
現場消息指,梁國雄、林景楠、譚凱邦亦不適送院。
47名被告被控去年7月1日至今年1月7日,在本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即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濫用《基本法》第73條的職權,包括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以對特區政府提出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並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行政長官辭職。
控罪又指各被告謀劃或煽動,促使他人參選或不參選立法會選舉,並承諾當選或煽動他人當選後,審核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時,按謀劃行使或不行使《基本法》職權,以及故意或蓄意不履行或疏於履行立法會議員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等的職責,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
被告包括初選發起人趙家賢、區諾軒等;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正被扣押的胡志偉、楊岳橋、郭家麒、陳志全等,現任區議員岑敖暉、岑子杰、楊雪盈,在囚的黃之鋒,正被扣押的譚得志等。
控方申請押後至5月3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400項數碼鑑證及分析資金去向,以考慮是否加控其他控罪。
有辯方律師說,案件押後太長不合理,部分被告年紀不輕,若警方未有足夠證據就不應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