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當中21人被拒保釋申請覆核,但全部被拒或自行放棄申請,須繼續還柙。
多名被告由荔枝角收押所押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有市民等候入庭旁聽。保釋覆核申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其中十一人,包括岑子杰、梁國雄、吳敏兒、岑敖暉、余慧明、毛孟靜等申請被拒。
餘下十人包括區諾軒、黃之鋒、胡志偉、朱凱廸、尹兆堅、楊岳橋及林卓廷放棄覆核申請,即是全部人要繼續還柙。其中林卓廷、何桂藍、岑敖暉等九人保留每八天的覆核權利,案件押後至下周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同案另外十一人早前被律政司覆核保釋決定的被告,其中黃碧雲獲准保釋,及伍健偉被撤回保釋決定外,其餘九人的覆核,法庭將在星期六及下星期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