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被控違國安法案 高院再駁回律政司對其中三人保釋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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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3-15 02:45

撰文: 無綫新聞

47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高等法院再駁回律政司對其中三人保釋決定的覆核,但撤銷其中一人保釋,他須還柙候訊。

區議員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和李予信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應訊,繼續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審理律政司提出覆核他們的保釋決定。

法官聽取陳詞後,撤銷屯門區議員張可森的保釋決定,他須繼續還柙候訊。

但就駁回律政司對另外三人何啟明、施德來和李予信保釋決定的覆核,三人可保釋,並須遵守早前批出的保釋條件,包括交出3至10萬元現金擔保及10萬元人事擔保、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遵守宵禁令、每周報到四次、不得作出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等,書面裁決理由擇日公布。

47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批准其中15人保釋,被律政司提出覆核申請,律政司之後撤銷對其中4人的覆核。

餘下11人經覆核後,共有七人,包括立法會前議員黃碧雲獲准保釋,至於立法會前議員譚文豪、郭家麒等四人被撤銷保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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