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首讀有關修改公職人員宣誓規定的條例草案。當局指,目標是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
政府計劃以清單形式列出是否擁護《憲法》、《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正面和負面行為。在立法會首讀相關條例草案時,當局重申修例的必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稱︰「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是對治港者及公職人員基本要求,是他們根本義務和責任,也是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重要基礎。」
條例涵蓋行政長官、立法會議員、行政會議成員、司法機關人員,亦加入區議員。訂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準則,包括具體宣誓要求,如必須真誠、莊重地宣誓。若涉嫌違反誓言,會由律政司提出法律程序,期間有關議員要暫停職務,直至法庭有最終裁決。如最後被取消就任資格,五年內不得參選。有民主派區議員說,未決定會否配合宣誓,又認為修例欠缺諮詢。
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余德寶表示︰「最受影響的就是我們區議員,但沒有就這個草案來到區議會諮詢,連一個電郵也沒有。特別現在區議會內民主派佔了大多數,如果他在這個宣誓條例下,令某些議員資格被褫奪,這樣的情況客觀感覺上,好像針對民主派。」
有建制派區議員就認為,條例有助增加部分市民對區議會的信心。
中西區區議員楊哲安說︰「區議會去年至今很多情況非常惡劣,議員發言很多時人身攻擊。(宣誓)可減低任何市民,因為覺得區議員政治立場而卻步,不邀請我們去幫助他們,給到市民安心。」
草案稍後會交到立法會內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