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預計,常委會本月內討論有關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其中新設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他建議成員要由常委會任命。
全國人大「311」決定後,香港未來選舉制度如何改動,部分細節仍有待人大常委會拍板。人大常委譚耀宗預計,本月內會開會討論。
人大的決定提到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並確認選委、特首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確保符合《基本法》、《港區國安法》等。委員會如何組成未有提及,譚耀宗認為應有十至二十名成員須熟悉法律、而且不能參選。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稱:「有人說是否應該不要由特首委任,最多特首提名,然後人大常委會任命,變相提升委員會成員的公信力、地位。我覺得都有點道理,因由特首提名會否有利益,下次出來參選有些利益。」
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決定又會否有上訴機制,或容許被司法覆核挑戰?譚耀宗擔心容許的話會影響選舉進程,具體方案須人大常委會再研究。至於選委會會否有區議員或鄉議局代表?
譚耀宗表示:「暫時名就看不到,不過地區組織代表涵蓋面很闊,究竟會否包涵?包多少區議員代表就不知,暫時未知。鄉議局代表都未有寫出來,但我估計鄉議局都有其代表性,特別在新界。」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一個論壇時指,政府未來十二個月會辦好三場選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我們必須回到『一國兩制』的初心和軌道,落實『愛國者治港』是必須的,是及時的。」
立法會內會通過成立小組委員會,處理修改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待政府提交草案後,直接轉為法案委員會繼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