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八名涉內地刑事案港人下周一獲釋 最快同日移交港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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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3-19 06:14

撰文: 無綫新聞

十二名涉及刑事案港人,去年在內地水域被捕,當中十人分別被判囚七個月至三年。據了解,有八人下周一刑滿獲釋,最快同日移交本港警方。

被控偷越邊境罪的八人,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去年12月底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被判囚七個月。根據內地刑法,刑期可由批准逮捕起計算,即他們可減去被羈押約三個月。

消息指,他們下周一獲釋,早上起分批從深圳灣入境,由警方國家安全處和聯絡事務科處理移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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