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去年提17宗覆核刑罰 多數涉反修例事件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3-23 02:46

撰文: 無綫新聞

律政司去年提出17宗覆核刑罰申請,大部分與反修例事件有關,並獲判得直。有資深大律師認為,法官因應社會狀況判刑有一定分別,刑期覆核可釐清刑罰,以符合當時社會期望。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律政司去年提出17宗覆核刑罰申請,較對上兩年合共10宗多,大多涉及反修例示威及暴力罪行,其中15宗獲判得直。

她指律政司是仔細研究主控官報告、判刑原則、理由等資料,認為刑罰原則上有錯、明顯過重或不足才申請覆核。

截至上月底,警方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約10,200人,已檢控2,500多人,涉及參與暴動、非法集結等,全部已完成或正開展法律程序,當中614人被定罪,261人需簽保守行為。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指,涉及反修例的案件以千宗計,律政司暫時申請覆檢十多宗,比例不算高,認為法官判刑在不同時期會有分別,律政司亦可根據當時社會狀況申請覆核刑期,令最終刑期較符合社會期望。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在(反)修例初期,法官似乎量刑是較寬鬆,但當越來越多案件,法官發現有數百宗案件,阻嚇作用越來越成為一個重要的考慮點,(判刑)會越來越重手。(上訴庭)有時覺得太多案件似乎偏離社會的期望,因此需要有一個整合。」

對於有意見認為要成立量刑委員會,他認為在《普通法》下,市民應相信法庭的指引,絕不認同在法庭外成立任何機制,擔心影響法官公信力及獨立性,亦有損法治。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