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不再承認BNO為有效身份證明。港人持BNO工作假期簽證,在外地一旦遇到事故,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認為,向中方求助時可能須額外證明。
特區政府目前和14個國家簽訂工作假期計劃協議。根據勞工處相關網頁,並無公開協議細則,只是提到申請人可聯絡有關領事館查詢詳情和辦理。
愛爾蘭駐港總領事館網頁顯示,申請條件之一是擁有特區護照或BNO;澳洲、南韓政府網站亦列明,可用BNO申請計劃;至於新西蘭,申請表格要填寫護照號碼,沒有特別列明是否包括BNO。
如果市民繼續用BNO到當地工作假期,行程上如遇上意外等要回港,能否向中國駐當地大使館求助?
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稱:「那個人他通常沒有特區護照,如果沒有的話又去求助,他就要提供更多資料,來證明本身符合受助資格。譬如他說我是香港人,提供香港身份證給他看,有號碼,可以與香港核實,都是一個代替的證明。」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特區政府有責任向公眾具體解釋,使用BNO前往工作假期有何風險。
民建聯區議會(二)議員周浩鼎說:「你本來是個中國籍、中國公民,到其他國家遇到事故,應該找中國駐當地大使館,但求助英國時,亦可能不是英國籍,提供的支援可能很有限。這層面上有兩頭不到岸的風險。」
對於多個國家都表示,繼續接受BNO申請工作假期簽證,日後又會否修訂兩地相關協議?當局表示沒有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