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裁定《台灣故事III》用詞不準確 向港台發出勸諭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3-29 03:09

撰文: 無綫新聞

香港電台去年一個電視節目被投訴將台灣描繪為「國家」,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節目用詞不準確,向港台發出勸諭。

港台電視31台去年三月二十八日,播放半小時紀錄片《台灣故事III》,當中旁白和受訪者使用「兩國邦交」和「斷交」等詞語,形容台灣和布基納法索,及馬拉維共和國過往的關係。

通訊局認為相關詞語,意指台灣是主權國,可與別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用語不準確,裁定違反《電視節目守則》。

另外,香港開電視去年八月,在合家欣賞時間播放啤酒廣告。奇妙電視承認技術失誤,通訊局決定發出勸諭。

更多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