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目標是兩個月內完成相關本地立法,之後在九月及十二月分別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及立法會換屆選舉。
本港未來十二個月將舉行三場選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一、二後,下一步要加緊啟動本地立法。
兩星期後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五月底前完成審議及三讀通過。六月重新進行選民登記。九月先舉行選舉,組成新一屆選委會。原本延至九月初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推遲多三個月,到十二月才舉行。明年三月選下任行政長官。
配合這個時間表,林鄭月娥表示,現屆立法會議員要履行職務至十月中下旬。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去年因為嚴重的疫情,將第七屆換屆選舉押後一年,當時人大常委會做了一個決定,幫我們解決立法會真空期問題,當時決定的寫法是讓立法會可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所以運作多幾個月,從憲制基礎來說沒有問題,但從本地法律的考慮,需要作一些修訂。」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為了加快本地立法,下月中起會加會。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我打算在四月中加開會議,安排首讀這法例,讓法案委員會全速進行審議工作,這段時間立法會除了盡快處理修訂相關選舉法例和法案外,也有多項涉及經濟民生的法案和撥款項目等,需於本屆任期終止前完成審議。」
他說立法會今年無暑假,繼續開會處理餘下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