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九人前年八月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各被判監8至18個月,其中四人獲判緩刑。各被判緩刑的被告傍晚陸續離開法院,其中何俊仁及楊森認為判刑過重,相信各被告會提出上訴。
首次因為非法集結而被定罪、最終獲判緩刑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離開法院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承認一項控罪、同獲判緩刑的梁耀忠亦未有回應裁決。
何俊仁及另一宗涉及831非法集結案、獲判緩刑的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就認為今次判刑重。
何俊仁說︰「以往幾年前的刑罰是罰款,甚至最多是近期緩刑,但今日組織一個集會遊行,量刑起點是18個月,這個我無法相信,所以縱使我們兩個得到緩刑,但刑罰很重。」
楊森表示︰「今次法官覺得這東西,2019年社會不安與遊行示威有關,完全不說政府施政、也不說警察濫權,激起民憤,全部將社會不安與遊行有關。現在是否法庭配合國安處,透過嚴刑法例去打壓和平示威?」
何俊仁相信各被告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