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再次不點名批評,一間傳媒日前涉及警察學院開放日的頭版報道煽動仇恨,稱有法例處理相關行為,但強調做法非針對單一傳媒。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稱:「現時香港暫時未有一個假新聞的法例、未有這個定義,但雖然未有一個確實的罪行提到這件事,但香港有其他法例規管任何人,不只是傳媒,任何人作出煽動或煽惑行為,或違犯國安法的行為,我們都會找證據。我希望大家不要規限自己,針對某一個,你覺得這個特別的傳媒在做這些事,可能你的心這樣想,我相信公眾自有定論。我們是針對任何人,誰犯法,我們便查誰,有證據我便拘捕誰,便控告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