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身兼人大政協只能任所屬界別當然委員 政府指安排獲中央確認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4-18 20:45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審議完善選舉制度條例草案的委員會,有議員關注如果同時身兼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只能成為選舉委員會立法會界別的當然委員,認為做法不合理。政府指,是反映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精神及含意。

完善選舉制度條例草案訂明,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立法會議員只能登記立法會界別,作為選舉委員會當然委員,任期內不能更改,有議員表示關注。

工聯會九龍東議員黃國健表示:「當今年12月立法會換屆選舉時,如果他不連任立法會,他便沒有議席,但人大政協那邊填滿,回不了人大政協,變相一定沒有議席,在這個安排下沒有席位,這個似乎是不公平做法。」

新論壇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說:「制度上的喪失,這裡有很多個可能性,不是一個人,當然我是其中一個。不能因為制度這樣,你知道這樣,你要讓他有選擇,自己選擇那裡出任,否則出現不合理狀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稱:「當有立法會議員同時是人大政協,選擇必須先去立法會,或他不是立法會議員,必須去另一界別先,這個安排我們得到(中央)確認,完全正確反映全國人大常委決定第四條第一款的精神和含義,我們不可能在草擬階段作一個條文不符合全國人大常委的決定。」

當局又指,港區全國人大和政協委員佔選委會190席,中央明白席位不能容納所有委員,部分人無可避免要登記其他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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