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身兼政協只能任所屬界別當然委員 政府指反映人大決定精神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4-19 05:15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審議完善選舉制度條例草案的委員會,有議員關注如果同時身兼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只能成為選舉委員會立法會界別的當然委員,認為做法不合理。政府指,是反映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精神及含意。

選委會日後1,500名委員中,當然選委佔362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界別分組,190席也是當然選委,但未能容納全部港區人大、政協。

修改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中,條文提到港區人大和政協,如果另有職位屬其他界別分組,就只可以登記成為該界別分組的當然選委。

例如本身是港區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12名立法會議員,只可以成為立法會議員界別分組當然選委。新一屆選委會十月底組成,選委所屬界別分組,五年任期內也不能更改。有議員質疑安排。

工聯會九龍東議員黃國健指出:「如果他不連任立法會,他便無議席,但人大政協填滿,回不了人大政協,變相一定無議席,在這安排下無席位,這似乎是不公平做法。」

新論壇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稱:「你要讓他有選擇,自己選擇哪裡出任,否則出現不合理狀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說:「當有立法會議員同時是人大政協,選擇須先去立法會,或他不是立法會議員,必須先去另一界別,這安排我們得到(中央)確認,完全正確反映全國人大常委決定第四條第一款精神和含義,我們不可能在草擬階段作一個條文,不符合全國人大常委的決定。」

有議員亦要求參選或登記成為選委須申報國籍,當局指會研究建議,強調資格審查委員會會核實參選資格及背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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