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編導蔡玉玲兩項虛假陳述查冊車牌罪成 稱判決令人難受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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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4-22 02:44

撰文: 無綫新聞

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控兩項虛假陳述查冊車牌罪成,共罰款六千元。

蔡玉玲否認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名,下午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

案情指,她去年5月及6月透過運輸署網頁,以「其他有關交通事宜」為由,兩次申請同一車牌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之後透過所得資料數次聯絡有關車主,並就前年元朗「721」事件等查詢。

對於辯方指,任何人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運輸署都要提供有關資料,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裁決時指,有關論據站不住腳,因為索取敏感資料會對車主的私隱構成嚴重影響,署方須肩負小心使用資料的責任。

有關證明書不能被公眾人士濫用,去獲取其他人的重要資料。被告是否有良好動機索取資料並非最重要,而是須考慮陳述要項是否虛假。唯一推論是被告為採訪及製作節目而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與「其他有關交通事宜」無關,屬虛假陳述。

蔡玉玲一方求情時指,被告今次事件並非為個人私利,業界之前亦以這種方式查冊。裁判官指,被告應按運輸署規定和條件以正確途徑索取資料,裁定兩項罪成,各罰款三千元。

蔡玉玲說:「今日的判決令人難受、是傷心的,我堅信查冊無罪、新聞自由無罪。」

蔡玉玲指會否就裁決上訴要時間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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