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等九人就佔領行動案定罪或刑罰上訴 被高院上訴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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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4-29 19:30

撰文: 無綫新聞

戴耀廷、陳健民等9人就2014年9月「佔領行動」被控妨擾等罪成,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全部人定罪或刑罰上訴。

其中一名被告、「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早上由囚車押至高等法院,其餘被告,包括同為發起人的陳健民,以及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等亦到庭應訊,9名被告前年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等罪罪成,其中戴耀廷等三名發起人被判監16個月,當中朱耀明獲緩刑兩年;邵家臻和社民連黃浩銘判監8個月。

另外陳淑莊、鍾耀華及李永達就判監8個月、緩刑兩年;另被告張秀賢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九人其後均就定罪上訴,戴耀廷及黃浩銘就刑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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