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前年旺角拍照遭禁錮及非禮 兩男一女各被判囚10至1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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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5-04 02:4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女子前年7月在旺角用手機拍照,被誤以為是便衣女警,被人禁錮十多分鐘及非禮,兩男一女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10至15個月。法官批評被告行為跟他們口中的「惡法」及「暴政」,同出一轍。

前年七月七日警方在旺角清場期間,一名女子在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有在場的人懷疑她是便衣警員,拍攝聚集人群的容貌,期間有人拉扯她的衣服及箍頸,女子最終掙脫離開。

32歲報稱廚師的黃子隆、24歲社工吳睿哲,及26歲中學教師蘇瑋善,同被控非法集結及禁錮罪,黃子隆另被控非禮罪,早前被裁定罪成。

區院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黃子隆曾大聲侮辱事主的性傾向及女性身份,更用下體頂住事主臀部,行為較一般公眾人士注意不到的非禮罪很大不同,是為宣示男性支配權。

雖然無證據顯示三人有預謀犯案,及意圖令事主嚴重受傷,但至少三十人包圍事主過程持續十四分鐘,屬夥同犯案,散播仇警情緒,霸凌單身女子。

事主案發後患上創傷後遺症,有酗酒問題,個人資料又被「起底」,在街上曾被指罵,兩年內要兩次搬家,現時住在酒店又難找工作,對前途絕望。

法官稱,事主當日行為屬不自然及不智,但法例無規定公眾地方不准拍照,反而三名被告諉過他人,指責事主無澄清誤會。

法官又稱,其中兩名被告是社工及老師,本來有大好前途,但「挾一己之善而不足以抵惡」,其行為跟他們口中的「惡法」及「暴政」,同出一轍。

就三人的非法集結及禁錮罪,判黃子隆同吳睿哲監禁十二個月,中學教師蘇瑋善以往品行良好,減刑至十個月;黃子隆的非禮罪就判囚六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入獄十五個月。

事主接受本台訪問時稱,無論裁決如何,都不會改變她現時仍受滋擾,包括有人跟蹤或言語滋擾的狀況,又指過去兩年的生活難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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