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審視公廁管理及維修問題 指工程延誤罰則無阻嚇力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5-12 20:00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審視全港公廁管理及維修問題,指工程延誤罰則無阻嚇力,翻新進度亦緩慢。

公署指,建築署負責監管公廁保養維修工程,有承建商延誤125日工程,只需賠償54元,建議署方按延誤日數收取累進賠償。

另外每年只有48間公廁翻新,平均每間公廁隔17年才翻新一次,認為應定期檢討翻新優次,改善失修情況。

而全港800間公廁中,約200間由食環署直接提供清潔服務,其餘交外判商負責。公署批評,署方直轄公廁,員工表現無客觀標準及罰則,即使有投訴都無員工被罰;而外判清潔的公廁,備存外判商失責的資料,但無呈上總部,食環署總部難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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