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保障基金暫接獲11宗申請 將按嚴重程度分四級處理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5-13 03:30

撰文: 無綫新聞

港府委任安盛金融作「疫苗保障基金」行政管理人,為期三年。基金暫時接獲十一宗申請,會按嚴重程度,分四級處理。

至今有2,660宗有關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異常事故的報告,33宗屬死亡個案,離世前曾接種疫苗。

港府早前以十億元設立的「疫苗保障基金」目前收到十一宗申請。按第三方行政管理人安盛金融公布的基金條款,申請人要提供醫生發出的嚴重異常事件證明,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未能排除死亡個案與接種疫苗無關,會發放死亡保障額,並要在接種最後一劑疫苗後的兩年內申請。

四十歲以下最高可獲二百五十萬元,年滿四十歲就獲二百萬元;至於受傷個案,四十歲以下最高保障三百萬元,年滿四十歲就二百五十萬元。

個案嚴重程度分四級,包括痛楚、長期身體損害、傷殘及死亡。痛楚的保障額上限是最高保障額的一成;如出現面癱至少七日,但少於廿六周康復,上限是最高保障額百分之4。

長期身體損害,保障額上限是最高保障額一半;如面癱要持續至少廿六周,有明顯面部不對稱等。

至於傷殘,依賴六個日常生活指標釐定,如無法完成至少一項,保障額上限是最高保障額的六成,如做不到至少三項則界定為完全傷殘,最多可有滿額保障。

行政管理人會分類及評估每宗個案嚴重程度,決定是否符合資格領取。有病人權益組織認為,機制未必能夠完全涵蓋個別患者的損失。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稱:「比較長時間復康療程接受療程期間,也有可能因面癱狀況影響工作能力或未能上班,若(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收入損失,只要能提供充足證明,基金也值得再追補賠償金額給申請者。」

他認為兩年申訴期太短,擔心部分疫苗副作用未必那麽快顯現,建議延至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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