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以國安法凍結黎智英部分財產 壹傳媒稱運作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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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5-14 07:00

撰文: 無綫新聞

保安局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部分財產,稱有合理理由懷疑跟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關,消息指涉及超過三億。壹傳媒稱《蘋果日報》運作及資金財務不受影響

消息晚上公布後,壹傳媒大樓員工未有回應提問。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凍結的資產包括他持有壹傳媒約七成一股份,以周五收市價計算,市值約3.5億港元;以及他擁有三間公司在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消息指涉及四個戶口。

據了解,保安局發出的書面通知,除了給予黎智英本人、相關公司,還有香港中央結算公司,他們都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這些財產。

保安局稱黎智英上年底及今年四月中,分別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三項涉及《港區國安法》的罪行。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的附表三,局長若有合理理由懷疑有人所持有的任何財產跟危害國家安全有關,可發書面通知指示除授權人員,任何人不可處理相關財產,若合理懷疑這些財產會被調離香港,亦可指示警務人員檢取。

根據條文,相關通知有效期不得逾兩年,保安局局長可向法庭申請延期,但只限於法庭相信相關罪行的調查在有效期內未能完成。據了解,黎智英去年八月被捕時,已被凍結約5,000萬資產。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受影響人士可向法庭申訴。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如認爲那些證據錯誤或不足夠、不符合法律要求,他是有權向法庭申訴,要求法庭解凍。目前為止,我們無法知道究竟保安局局長掌握的證據或財產是甚麽,但我相信被影響人士是知道,相信黎智英先生目前應與法律團隊研究,決定究竟他們有否足夠理據要求法庭推翻這個決定。」

他稱凍結資產的前設,無論是一般刑事案,抑或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都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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