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團體調查發現,超過六成半受訪市民認為,應將「起底」列為刑事罪行。
青年創研庫3月5至17日期間,就大數據時代下保障個人私隱進行調查,訪問約八百位15至65歲市民,當中六成六受訪者支持將「起底」行為定為刑事罪行;亦有近六成人支持賦予私隱專員公署法定權力,可要求社交平台和網絡移除起底內容;超過七成人同意公署應有獨立刑事調查及檢控權。
政府有意加強規管「起底」行為,增加罰則,但團體指當局將「起底」的定義定得太闊。
青年創研庫民生組召集人陳昌堅稱:「將『起底』範圍拉到很闊及將定罪門檻拉到相當低,低於香港平時其他刑事恐嚇或之前的私隱條例很多,一方面我們同意要收緊條例,但另一方面覺得需要於法律上符合公眾利益。」
團體建議為「起底」受害人設兩層投訴處理程序,提供一個法庭以外的調解機制。
另外,對於政府呼籲市民使用「安心出行」應用程式,調查就發現五成二受訪者仍在考慮或未有下載程式,主要對私隱有憂慮。
團體建議規定資料使用者必須為高私隱風險項目進行資料保障影響評估,並由私隱專員公署負責審計及批出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