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就完善選舉制度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會議在約傍晚六時暫停,明天繼續。多名議員預計最快明日完成三讀表決。
完善選舉制度的綜合條例草案修訂8項主體法例及24項附屬法例,以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的《基本法》附件一及二,有關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
多名建制派議員表明支持,指過去大部分時間立法會都在拉布及抗爭,希望完善制度後重回正軌,聚焦民生問題;亦期望將來立法會有更高水平。
新民黨香港島議員葉劉淑儀稱︰「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可以提出客觀標準,例如第一,你要付出時間所謂能履行職務;第二要有精力,有足夠的知識,多些有理性分析能力的議員,不只靠講『金句』或者罵官員博出鏡。」
仍有人對新制度有保留,有議員建議多做公眾解說工作。
商界(二)議員廖長江說︰「市民大眾需要時間理解及適應是可以理解,但若看不到這些轉變背後的深意,一味抱殘守缺、懷疑甚至抗拒轉變,只會自絕於眼前的新民主大道。」
兩名非建制派議員之一的鄭松泰,會前表明投反對票,但會上就沒說明投票立場。
熱血公民新界西議員鄭松泰表示︰「如何令議會變成『清一色』,如何有背景、政治審查諸如此類,我們用一個相對狹窄的眼光看待今次的改變,事實上這改變的真正部分,我自己認為是,究竟在五年後仍會否有『港人治港』?」
條例草案建議,立法會增至90席,直選議員減至20人、地方選區增至10個,以雙議席單票制每區選出兩人。功能界別減至30席,40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