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九龍西立會補選兩人串謀選舉舞弊罪成 各判囚8個月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5-26 02:45

撰文: 無綫新聞

2018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兩名女子串謀選舉舞弊,各判囚8個月。

案中兩名被告為「海麗之友社」義工,其中52歲王維霞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前兼職助理;另一人是42歲鄧奕梅。

案情指,兩人在2018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派發約值100元的「福袋」,誘賄選民投票給民建聯候選人鄭泳舜,早前被裁定串謀選舉舞弊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王維霞來自內地,多年熱心服務社群,為其他新移民爭取福利,她本身患有乳癌,審訊過程中呈現病態。

同樣來自內地的鄧奕梅,辯方指她原居地無選舉文化,對選舉認識不深,有悔意,主要為朋友而犯案;指她「有一顆幫人的心」,本質並非貪污舞弊的人。

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判處兩人緩刑。但暫委裁判官許肇强指,本案涉及立法會選舉、影響全港;又指兩人沒有悔意,在案中角色為助選,向多名選民提供誘因賄選,需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二人初犯及為居民服務,酌情扣減一個月刑期,判囚8個月。

王維霞提出保釋等候上訴。許肇强指兩人串謀證據環環相扣,可算是鐵證如山,拒絕保釋申請。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