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倡修例 容許律政人員有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6-08 22:30

撰文: 無綫新聞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建議修改法例,容許律政司中工作的律政人員有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她說律政人員,不論是事務律師還是大律師也可擔任訟辯工作,亦有機會到終審法院為政府訟辯,強調相關安排不影響資深大律師的委任準則。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我們只希望我們的律政人員,受到與其他訟辯人,能夠有這個機會被確認,被認定、被肯定的機會。最重要是希望可以『選賢任能』,是可以找到適合的人選可以做,而不會因為本身律政人員出身,如果同事是離任、即是不再是律政人員的話,他的這個銜頭我們不建議,我們沒有建議繼續可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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