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法官陳兆愷指坊間將三權分工翻譯成三權分立 普遍存誤點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6-11 05:44

撰文: 無綫新聞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表示,坊間將三權分工翻譯成「三權分立」,普遍存在誤點。

陳兆愷出席中華總商會一個講座時指,誤點涉及行政、立法及司法機構,是否分工合作還是權力對抗,也混淆了三個機構的職能及權力。

他指三權分工,包含職權分配、互相監察和制衡原則,目的是預防濫用權力,但在實際情況下,一般是行政或立法主導。《基本法》清楚規定香港是行政主導。

陳兆愷認為,司法機關獨立於行政和立法機關,對維護法治、彰顯公義等非常重要,但法官權力也受制衡,包括案件須公開聆訊等。他建議為確保判決質素,法院有需要制訂清晰判案指引和加強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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