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上周四疫苗保障基金接74宗申請 其中三宗獲批共45萬元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6-16 06:00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為接種新冠疫苗出現嚴重異常事件而設的保障基金,至今收到74宗申請,其中三宗獲批共45萬元。

立法會財委會二月底通過撥款十億元,設立疫苗保障基金。嚴重異常事件個案,每人最多可獲300萬元保障金。死亡個案上限是250萬元。

由專家委員會評定事件和接種疫苗的因果關係後,保障基金行政管理人會依據醫療機構提供的資料,按嚴重程度建議有多少保障金,再經食衞局審視後批出。

截至上周四,當局共收到74宗申請。有71宗屬傷害個案,獲批保障金有三宗。分別涉及速發嚴重過敏反應、住院治療及面癱,不涉及長期或永久性身體損害;亦有一宗按嚴重程度評估後不獲批。

有11宗申請經專家委員會評估後,認為與接種疫苗無關,或未獲足夠信息認為有關。其餘56宗傷害個案仍在處理。

至於三宗涉及死亡個案的申請,有兩宗處理中,剩下一宗,政府指沒有相關接種紀錄。

社區組織協會指,至今收到一宗有關申請保障基金的查詢,協會指基金涵蓋的異常事件清單未夠廣泛。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疫苗引發的事故未必兩年內可以見到,外國類似這些基金申請期是六年,現時兩年是短的,申請期要再延長。如果申請人能證明收入有損失,值得在這方面有額外申請,補償其收入損失。」

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就認為,索償門檻太高,可能會打擊市民對基金或接種疫苗的信心,建議當局公開更多賠償個案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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