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涉車牌查冊作虛假陳述獲撤控 判守行為12個月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6-16 20:50

撰文: 無綫新聞

大公報一名記者被控在車牌查冊作虛假陳述罪,獲律政司撤控,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守行為12個月。

47歲被告黃偉強於去年8月以交通及運輸等事宜為由,查冊一輛私家車,其後在報道中公開車牌、車主資料,被控一項虛假陳述罪。

控方指考慮被告無案底及受僱於公司,同意撤控,以守行為形式處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下令被告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及支付堂費1,000元。

裁判官指本案與她早前審理的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案大致相同,控方亦指其標準與尺度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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