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五千元電子消費券計劃下月四日開始登記。消費券按不同的支付工具,有不同的分發方式和使用限期。政府指,希望配合到不同市民需要。
市民收到消費券,會如何用?
有市民說:「第一時間?飲餐茶先。」
另一名市民稱:「都是買柴米油鹽,超市那些。」
有市民表示:「買一個電子產品,即是可能是音樂播放器。」
選擇如何消費前須先四揀一,選一種支付工具收取消費券。
支付寶香港、WeChat Pay HK或「拍住賞」會分兩期收到消費券,第一期先收2,000元,兩個月後收3,000元。第一期未用完可以留到第二期,最多夾起來可5,000元一次過花,當局形容適合較大額消費,不過只限五個月內用。
至於想「細水長流」慢慢花,可以選擇用八達通。消費券的儲值額理論上無使用期限,分三期發放。先取2,000元,兩個月後可再到便利店、超市或交通補貼領取機等,再領2,000元,不過要留意,卡內最高儲值額只有3,000元。
但如果想領取剩下的1,000元,首4,000元須於七個月內用完,隔一個月才可收到該1,000元,而這1,000元就並無消費種類限制。
當局說兩種安排可配合不同市民所需。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出:「有些人希望正如你所說,短時間內疊齊銀碼買一件比較大的物品。但在我預算案之後諮詢內,亦都有不少人和我說,司長我很希望那筆錢你給我慢慢細水長流地使用。」
要限時限刻花錢,會否擔心市民花不完5,000元?
陳茂波稱:「中間有聖誕節、有過年,以及我們會有短訊通知他。如果他未花完,我們會在適當時候,會有短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