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高層等兩人被控違國安法申請保釋被拒 8月再訊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6-18 23:31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三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拒絕張劍虹及羅偉光保釋申請,需要還柙候審,案件押後至8月中再訊。

59歲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47歲《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分別由警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同被起訴的三間公司均派代表應訊。

案情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和羅偉光,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日期間,即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與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張劍虹一方申請保釋,表示願意辭任壹傳媒集團所有職務、現金三百萬元擔保、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三次向警方報到、不會以任何方式發表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或文章及不會參與任何媒體事務等。

羅偉光一方也提出辭任壹傳媒董事及編輯職務、現金至少十萬元擔保、禁足令、不准離開香港等,任何法庭認爲適合或可釋除控方疑慮的保釋條件都願意接受。

控方反對兩人保釋,審理的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無充足理由相信兩人不會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爲,拒絕保釋申請,兩人須還柙。

控方指,警方需時檢驗早前在將軍澳壹傳媒大樓檢獲逾40部電腦及16個伺服器,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再訊,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