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稱本屆政府餘下任期無法完成二十三條立法 盡力籌備相關工作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6-22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本屆政府在餘下一年多的任期,沒有能力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但會在任內盡力籌備相關立法工作。

何時就《基本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今屆政府上任初期,特首曾經這樣說。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說:「我希望在任內能創造有利條件,給我們可以展開這方面立法工作。」

一海之隔的澳門,就早於2009年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到本港經歷反修例事件,其後中央為香港訂立《港區國安法》,現屆政府剩下約一年任期,如何處理二十三條立法問題,特首林鄭月娥有這說法。

林鄭月娥說:「我估計我們無這個能力,可以在一年內完成整個《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工作,但我們會爭取做到多少籌備工作,我們會爭取做這工作。」

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當年未能成功推動二十三條立法,她認為現時有必要做好籌備工作。

新民黨香港島議員葉劉淑儀說:「2019年的大規模騷亂,讓人看到香港潛在矛盾,以及外國勢力如何介入,中央政府為我們立了法,但香港仍然有這個憲制責任,完善其他法律,所以現在階段做籌備工作,包括做研究,參考外國法例是很有必要。」

林鄭月娥指,《基本法》二十三條規範的七類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與港區國安法下四類犯罪行為,有相同亦有不同。有議員認同,未來應該盡力由本地進行立法工作。

經民聯九龍西議員梁美芬表示:「我相信由香港特區、香港立法會自己去做剩餘的部分,這是國家特意留給香港自己去做,如果我們自己都不去做,其實就不太好,我自己的觀察,國家其實很不願意要幫香港做完這部分的工作。」

兩位議員都相信,下屆政府會啟動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她們提醒,政府屆時要多溝通,解說給市民立法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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