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被控違港區國安法案件續審 控方傳召三警員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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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6-23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首宗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上午傳召三名警員證人作供。

24歲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共同審理。

案中首名控方證人、女警司譚蘊兒出庭作供,指當時被告駕駛的電單車高速駛過駱克道,她指令警員截停電單車。有警員大叫停車,但被告沒有停下來,行人路隨即有人歡呼喝采。

之後一名高級男督察作供,評估電單車時速超過五十公里,對在場警員可能造成潛在危險。

第三名警長證人指,電單車駛過他時,距離只有約兩至三呎。案件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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